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二期)(LBJX2021-C3-00017-GXWP)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20 19: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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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5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BJX2021-C3-00017-GXWP 

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捌万玖仟肆佰元整(¥8894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实验中学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主要包括:(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3)初步设计评审(4)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的供应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要求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编制工作的能力。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磋商活动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磋商、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由同一专业且承担同一业务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各项磋商事宜。组成联合体进行磋商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磋商活动。

3.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工程咨询单位具备条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工程咨询类”相关内容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成功且包括建筑专业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的供应商;

(2)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设计单位需具备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需要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咨询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咨询师执业资格登记证书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4月20日至 2021年4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金秀县金秀镇民安路11号

联系方式: 0772-621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联系方式:15977270066/0772-422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伟杰      

电   话: 15977270066/0772-4223888    

    

 

  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