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象州县保留的公务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购买保险 (LBXZZC2021-C3-00027-GXWP)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21 18: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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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象州县保留的公务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购买保险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6日15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ZZC2021-C3-00027-GXWP

项目名称: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象州县保留的公务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购买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象州县保留的公务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购买保险服务。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正式履约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本次招标采购需求,能够提供技术及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良好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具备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企业或保险企业分支机构(在来宾市辖区内必须有服务网点),并取得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地方保监局颁发的经营车辆保险业务许可证。

3.4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将被拒绝。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 2021年4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1号县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15277269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联系方式:15977270066/0772-4223888 

3.监管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伟杰      

电    话:15977270066/0772-4223888。

 

                    

                                采购单位: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