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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C009白水至维都公路、C566凤凰至佳田公路等24条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二、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0743001001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计划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10点00分
五、更正内容如下:
1、原投标文件第22页“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现更正为:“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174页“(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原招标文件第175页“(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4、原招标文件第177页“(八)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八)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7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有相关内容的同步更正。
六、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更正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事宜: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公路管理所
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石缘路212-1号裕达新世纪A区10栋
联系人:黄晓丹 电 话:0772-60268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工 电话/传真:0772-4223888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133号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