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象州县保留的公务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购买保险【LBXZZC2021-C3-00027-GXWP(重2)】 的成交公告

2021-06-17 16: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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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BXZZC2021-C3-00027-GXWP(重2) 

二、项目名称: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象州县保留的公务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购买保险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来宾市中南路353号

新车自主定价折扣率:65%             

旧车自主定价折扣率: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象州县保留的公务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购买保险

采购需求: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象州县保留的公务用车及行政执法车辆购买保险服务。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正式履约时间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蔡志锋、方绪海、黄恒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费用陆仟元整(¥6000.0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结清。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1年6月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3.截标日期: 2021年6月17日

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1号县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15277269198

联系人:林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联系方式:18278215957/0772-422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电   话:18278215957/0772-42238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单位: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