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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古院村等9个村,三江乡三江村、同化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招标编号:GXWP2021-G2-096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计划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点00分
五、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页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澄清为:“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两方或以上单位组成,如由两方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1家设计单位组成即可;如由两方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必须由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有相关联合体内容的同步澄清。
六、请按上述澄清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