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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象州县大乐镇集体经济大棚果蔬产业园项目 | 项目编号 | E4513002881000992001001 | ||
| 招标人 | 象州县大乐镇人民政府 | ||||
| 建设单位 | 象州县大乐镇人民政府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面积57906㎡,建设43个新型大棚(一个大棚占地2.4亩)以及水肥一体化、配电等基础设施。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3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 | ||
| 拟中标人 |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标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伍佰零陆万零陆佰捌拾肆元肆角陆分(¥5060684.46元) | |||
| 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罗建光(注册编号:桂245151759514;身份证号:45222419xxxxxxxx3X) | ||||
| 专职安全员 | 区凯玲(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13755;身份证号:45222419xxxxxxxx2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象州县华鑫名邸小区; 2、象州东城国际小区。 | ||||
| 企业获奖情况 | 1、象州县寺村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A区楼)荣获来宾市2021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象州县华鑫名邸小区工程荣获来宾市第十九届“红河杯”优质工程。 | ||||
| 第二中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 | |||
| 标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伍佰零玖万捌仟贰佰肆拾贰元柒角捌分(¥5098242.78元) | |||
| 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罗柳宝(注册编号:桂245191900703;身份证号:45222619xxxxxxxx33) | ||||
| 专职安全员 | 韦家明(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0001922;身份证号:45088119xxxxxxxx5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忻城县扶贫搬迁移民聚福新城安置项目(一期)顺安农贸市场。 | ||||
| 企业获奖情况 | 1、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邕江滨江水公园东侧-三岸大桥)-(提升工程)荣获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证书; 2、来宾市中汇金融大厦荣获2021年来宾市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 ||||
| 第三中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桂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标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伍佰零玖万捌仟贰佰肆拾贰元柒角捌分(¥5100239.06元) | |||
| 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罗凤萍(注册编号:桂245202105978;身份证号:45022219xxxxxxxx2X) | ||||
| 专职安全员 | 唐祝稳(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0010638;身份证号:45212319xxxxxxxx3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合山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后勤服务综合大楼 | ||||
| 企业获奖情况 | 1、合山市老年大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荣获来宾市第十九届“红河杯”优质工程; 2、武宣县城东新区供水工程-净水工程(絮凝沉淀池)荣获来宾市第十九届“红河杯”优质工程; 3、广西象州正华温州工业园实业有限公司汽配分园荣获来宾市第十九届“红河杯”优质工程; 4、汽车用特种橡胶制品及再生胶生产基地1#、2#车间荣获来宾市第十九届“红河杯”优质工程。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4367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