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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来宾市第四中学2#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E4513002881000998001001 | ||
| 招标人 | 来宾市第四中学 | ||||
| 建设单位 | 来宾市第四中学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拟新建一栋6层的2#教学综合楼,建筑高度为23.85m,建筑占地面积712.8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51.9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4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 | ||
| 拟中标人 | 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 | 单位名称 | 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标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陆佰伍拾伍万陆仟捌佰伍拾壹元零陆分(¥6556851.06元) |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朱佳键(注册编号:桂245141549632;身份证号:45022219xxxxxxxx13) | ||||
| 专职安全员 | 莫武(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14831;身份证号:45222619xxxxxxxx1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来宾市兴宾区石牙镇等7所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 企业获奖情况 | 1、金秀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安装工程荣获来宾市2020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民族大道北侧山体公园路网完善工程荣获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 3、阳光城·半山湾1、2、3、3A、5号楼及地下室工程荣获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 | ||||
| 第二中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 | |||
| 标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陆佰伍拾柒万玖仟叁佰陆拾叁元壹角壹分(¥6579363.11元) |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卢阮峰(注册编号:桂245131439684;身份证号:45222619xxxxxxxx72) | ||||
| 专职安全员 | 彭业卿(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0005678;身份证号:45222619xxxxxxxx9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情况 | 1、来宾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综合培训楼、住院医师规培基地、核医学科、直线加速器)等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荣获来宾市2021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来宾市中汇金融大厦荣获来宾市2021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 ||||
| 第三中 | 单位名称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 |||
| 标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陆佰伍拾柒万柒仟陆佰玖拾捌元玖角柒分(¥6577698.97元) |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立超(注册编号:桂245121224985;身份证号:45222419xxxxxxxx3X) | ||||
| 专职安全员 | 徐事颖(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17456;身份证号:45222419xxxxxxxx1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情况 | 1、广西盈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地板基材项目—1#、2#厂房荣获来宾市2021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吉天木业年产4万立方生态板项目—厂房、综合楼荣获来宾市2021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42127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