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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来宾市兴宾区七洞乡社头村委峦村等5个及迁江镇大村二片区等9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EPC 工程已由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以 来自然资函【2021】434号、来自然资函【2021】436号、来自然资函【2021】439号、来自然资函【2021】441号、来自然资函【2021】443号、来自然资函【2021】464号、来自然资函【2021】465号、来自然资函【2021】466号、来自然资函【2021】467号、来自然资函【2021】468号、来自然资函【2021】469号、来自然资函【2021】470号、来自然资函【2021】471号、来自然资函【2021】47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来宾城投金瑞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社会资本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七洞乡、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
建设规模:来宾市兴宾区七洞乡社头村委峦村等5个及迁江镇大村二片区等9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EPC实施总面积519.0103公顷,预计改造为总水田面积498.2499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项目开展民意调查,建设规模面积有调整的,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项目总投资:约24087.7430万元,其中七洞乡:项目建安费5869.3809万元;迁江镇:项目建安费10849.6746万元。
计划工期:按单个立项项目计算工期,每个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准备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40天(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日期至终验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2年3月至2022年 7月。
2.2 招标范围:来宾市兴宾区七洞乡社头村委峦村等5个及迁江镇大村二片区等9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时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参建单位管理的通知》(编号:B20190196)等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为近三年内被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022 年1月 2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2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详见三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设计费支付方式:详见专用条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合同暂定价(建安费)的20%支付预付款(暂不开增值税发票)。
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施工图预算经业主委托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审定后,工程进度款合同内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施工图预算未经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审定的按业主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变更及签证部分进度款按业主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项目工程竣工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按规定先扣除质保金),剩余尾款待质保期满并复检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缺陷责任保修金(不计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及赔偿责任。缺陷责任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扣除相应款项后返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2-4218093
招 标 人:广西来宾城投金瑞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288号裕达大厦17楼 地 址: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133号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 0772-8900278 电 话:0772-4223888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