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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XBZC2023-C3-00001-GXW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付款条件 | 1、项目结算:按每月1结,月结算金额=合同总价/36月。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本项目无预付款。 4、如乙方违约或被处罚、赔偿的,违约金或罚金、赔偿金从当月的结算款中扣除。 5、票据:成交方应于每月5日前开具等额正式财税票据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劳务费以银行转帐的方式付成交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 1、项目结算:按每月1结,月结算金额=合同总价/12月。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本项目无预付款。 4、如乙方违约或被处罚、赔偿的,违约金或罚金、赔偿金从当月的结算款中扣除。 5、票据:成交方应于每月5日前开具等额正式财税票据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劳务费以银行转帐的方式付成交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3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来宾市城南新区福安路东一巷2号
联系方式:覃主任 15878288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联系方式:黄工 0772-4223888
采购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