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新建垃圾转运站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4-28 1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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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州县新建垃圾转运站项目EPC(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象发改审批【2021】113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象州县象州镇城南周家坪(象州县污水处理厂南面)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16.10平方米(约4.52 亩),总占地面积356.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6.08 平方米,其中垂直垃圾处理车间建筑面积63.36平方米,有机垃圾处理车间建筑面积122.32平方米,垃圾分拣车间建筑面积86.25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72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12.15平方米,均为1层,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等及其他附属设施。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7613616.37元,其中设计费用139150.00元,建安工程费用7474466.37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24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象州县新建垃圾转运站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场地平整、土方工程、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设计、地灾、抗震、水保、环评、人防、消防、燃气等的报批。

(2)施工图设计:包括红线及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提供满足经批复的本项目设计要点及达到上级单位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预算编制: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由招标人和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施工图预算包括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

(3)工程施工: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及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及招标人需要建设的相应的配套及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  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中 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贰  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工程类相关  专业 中 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 专业的 贰 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5 月 30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电子屏幕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专用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80% 。【建议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90%支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72-436224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伟鹏招标代理

建设局(及盖章)                  有限公司(及盖章)

地    址: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21号                               地    址: 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邮    编: 545800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覃工     

电    话:0772-4362772             电    话: 0772-4223888    

传    真:  /              传    真: 0772-422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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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