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园—食用菌有机种植示范基地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2-04-29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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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秀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园—食用菌有机种植示范基地(EPC)总承包  已向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完成,项目代码:2111-451324-04-01-779527,招标人为金秀县粤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奖补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秀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园—食用菌有机种植示范基地(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GXWP2022-G2-042

建设地点:金秀镇长二村寨堡屯、将军屯。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36106平方米食用菌种植轻钢大棚(抗风12级、积雪冰厚0.2米,使用年限20年。智能化设施设备)和三通一平土建工程。

投资估算价:约25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准备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5天(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日期至终验日期为准。

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施工工期、验收工期:60日历天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

2.2招标范围:金秀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园—食用菌有机种植示范基地(EPC)总承包 的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①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 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业绩要求:无。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3.3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5其他要求:无。

3.4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进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5月 16  日10时00 分,地点为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s://gxweipeng.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县粤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长二村长二屯幸福院二楼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133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韦丽红

电话:19927257333                            电话:13377132914

                                                                 

   2022年4月 29 日